冉群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07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平博 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安全管理有重要意义。经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由于价格低廉、使用方便,近年来深受市场青睐,平博 一直高度重视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我委积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采取了系列举措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0年,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渝平博 发〔2020〕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开展相应工作。2024年1月,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平博 、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延长低速电动车过渡期的通告》,将平博 低速电动车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为有序推进在用低速电动车“减存量、控增量”,市公安局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下一步管理政策,力争实现平博 在用低速电动车“清零”。
(二)堵住非法生产销售源头。
按照《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我委负责对拒不整改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暂停其《公告》资质,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许可资质和相关标准生产销售相应产品,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依据职责分工,我委扎实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整顿,督促各区县政府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的自查整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目前平博 已无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
目前尚无低速电动车产品的相关国家标准。在法规和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相关产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2023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开展低速电动车管理专项行动,摸排梳理全市低速电动车销售主体情况,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5件,案值13.23万元,1家销售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教育引导群众守法出行。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将及时反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处理相关风险及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既要保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有序进行,也要保护合法合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生产、销售、使用的正当权益。同时,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驾乘不符合安全标准机动车的危害,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围绕电动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低速三轮车“只装货、不拉人”“持驾证、限二人、不超速、不营运”等主题,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方式,开展面对面警示宣传教育3200余场次;通过“交管12123”平台、微信群、QQ群等自建信息平台发布针对性警示提示2300余次;通过路面固定或流动LED屏开展滚动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四)统筹开展综合治理。
市公安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常态整治,一方面,下发《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常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公交巡〔2020〕168号)、《关于印发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公交巡〔2022〕112号)、《关于推进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警令第1644期),指导全市交巡警参照机动车查处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累计查处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1.09万余起,其中行政处罚4200余人次、教育劝导6700余人次;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涉嫌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线索601条。另一方面,严格通行秩序管理。目前,平博 公安机关在中心城区发布《限行通告》,基本对内环以内重点区域实施了三轮车限行管控;在农村地区,充分发动区县部门、乡镇、村社等综合执法、村民自治组织力量,加强“一早一晚”、赶集、周末等群众集中出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执法劝导,有效规范低速电动车上路通行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平博 将加强部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力争消除低速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等不安全行为。一是研究出台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方案,强化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安全监管,控增量、减存量、平稳过渡、有序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二是进一步强化基础摸排。充分运用科技赋能开发低速电动车安全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低速电动车管理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广泛做好政策法规解读,教育引导群众不购买非法车辆、不违法上路行驶、不参与非法运营,充分发动群众自觉抵制、监督、举报违法行为,确保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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